临床上对于注意力过动疾患的解释
(1)DSM系统的发展
1854年由德国医师Hoffman所提出,并命名为过动症候群(Hyperactivity syndrome)
DSM-II:于1986年正式列入,DSM系统之中,并命名为儿童过动反应症,以「过动」为命名的重点。
DSM-III:受到研究的影响将此命名为注意力缺失症(ADD),以不专注为命名的重点。并以「不专注」和「冲动」为诊断的主要症状。并将之分做伴随过动症状(ADDH)与未伴随过动症状(ADDnH)两种亚型。
DSM-III-R:将ADD与ADDH合而为一,统称ADHD。
DSM-IV:受因素分析法的影响,仍沿用ADHD的诊断名称,但恢复分类,分为不专注(inattention)与过动-冲动(hyperactivity-impulsivity)两类。
(2)DSM –IV的定义
(1)或(2)有一成立:
(1)下列不专注的症状有六项(或六项以上)已持续至少六个月,已达适应不良并与其发展水准不相称的程度:
经常无法密切注意细节,或在学作业、工作或其他活动经常粗心犯错。
在工作或游戏活动时经常有困难维持注意力。
经常不专心的听别人正对他说的话。
经常不能照指示把事情做完,并且不能完成学校作业、家事零工、或工作场所的职责(并非由于对立行为或不了解指示)。
临床上对于注意力过动疾患的解释
经常有困难规划工作及活动。
经常逃避、不喜欢、或排斥参与需全神关注的任务(如学校作业或家庭作业)。
经常遗失工作或活动必备之物。
经常受外界刺激影响或分心。
在日常生活经常遗忘事物。
下列过动-易冲动的症状有六项(或六项以上)已持续至少六个月,已达适应不良并与其发展水准不相称的程度:
¡过动 (Hyperactivity)
经常手忙脚乱或坐时扭动不安。
在课堂或其他需好好坐在座位上的场合,时常离开座位。
在不适当的场合经常过度的奔跑或攀爬 (青年或成年人可仅限于主观感)。
经常有困难安静地游玩或从事休閒活动。
经常处于活跃状态,或经常像「马达推动」般四处活动。
经常说话过多。
¡易冲动(impulsivity)
经常在问题未说完时即抢说答桉。
需轮流时经常有困难等待。
经常打乱或侵扰别人 (如贸然的闯入他人的谈话及游戏)。
临床上对于注意力过动疾患的解释
造成损害的过动—易冲动或注意力欠缺症状有些在七岁以前即出现。
此症状造成的某些损害存在于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场合(如在或工作场所或在家中)
必须有明确证据显示社会、学业、或执业功能存在临床重大损害。
此症状非仅发生一种广泛性发展疾患、精神分裂症、或其他精神性病患的病程中、也无法以其他精神疾患(如情感性疾患、焦虑性疾患、解离性疾患、或人格疾患)做更佳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