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听说一个学习心理治疗的研究生自杀了,于是与他的导师说起了这件事情,没想到他回答说,精神病医生也有得精神病的权利,正如肿瘤专家也有得肿瘤的权利一样。我理解,权利有多种含义,一是指机会和概率,得病的概率不因为你是特殊的人群而照顾你,权利的第二个意义是人 性和自尊,一个人并不因为得病而失去自尊,即使是得了精神病,我们也不能贬低此人的尊严和做人的权利。
其实,这个问题比看上去的要复杂,记得研究注意力障碍的巴克利曾说过,我们能责备一个盲人看不见东西吗?我们能责备一个聋哑人听不见声音吗?但如果一个儿童得了注意力障碍,我们作为家长能不责备他管不住自己吗?其实注意力障碍与盲、聋一样,都是一种病态和障碍,但为什么我们不易接受呢?这是因为我们对于许多障碍有偏见,尤其是与复杂心理现象有关的障碍更是如此。
如果我们的孩子有感冒发烧,我们能理解并宽容,我们甚至因为孩子的感冒而对待他们更加友善,但是如果我们的孩子注意力不能集中,阅读有困难,我们便不能原谅,这是因为,我们在内心中并不承认孩子的注意力不集中和阅读困难是病态,是异常,是大脑的某种功能落后导致的,我们想当然地以为,别人能够控制自己的小动作,你为什么不能?别人有能力专心读书,你为什么不能?我们不从客观的病态和差异角度看问题,所以,往往认为注意力和阅读有困难的孩子要对于自己的行为负责,要受到惩罚。可我们能让一个感冒的小孩对于自己的发病负责吗?我们能让一个盲童对于自己看不见光明负责吗?注意力障碍、阅读障碍与感冒和盲目在病态上是一模一样的,都是一种功能上的缺损,只不过一个表现在机体的水平,另一个表现在脑和学习的复杂水平。
我们之所以对待复杂的脑水平上的疾病容易产生偏见,主要还是因为这种疾病的特殊表现和脑缺损的内隐性,感冒发烧和聋盲等身体残疾容易诊断,一目了然,甚至普通百姓都能凭经验判断出它们,人们熟悉这种现象,了解它的症状,所以容易宽容和理解。但对于一些与注意力有关、与阅读有关和精神健康有关的疾病,与大脑功能落后有关的疾病,人们不易了解,因为大脑是包在厚厚颅骨内的复杂物质,科学对此的了解不多,而且大脑的疾病通常表现为行为水平,如自控力、阅读或人际关系,这些功能通常被认为是人能控制的,是意识可以掌控的,如果在这些方面落后,一定是故意的,一定是态度和习惯不好,是自我出了问题,一个人没有注意力不集中的权利,没有权利得这种病,一个人没有资格得阅读障碍,没有资格得抑郁症想自杀。
人们的这种偏见,导致了对于注意力障碍和阅读障碍的不宽容,延误了矫正的机会。我们的国家强调道德意志,科学精神相对不足,就尤其地给这些大脑功能有某种落后的人以不同寻常的压力,使他们的生活状况和适应能力更加恶劣。这种偏见也使得家长与注意力障碍和阅读障碍等进行无效的斗争,陷入批评-愤怒-无奈的恶性循环中,而摆脱这种循环的有效方法是从大脑落后这一科学的立场看问题。
正如我们不能对孩子的感冒发烧批评、愤怒一样,我们也不能对注意力障碍和阅读障碍表现出不平、不接受,障碍不因为你的愤怒和批评而有所收敛。对待感冒我们要及时治疗,发现有效的治疗手段,同样对待注意力障碍和阅读障碍,我们也要及时治疗,找到有效的矫正方法。当然后者的矫正远比前者复杂。
某种疾病并不因为一个人道德意志坚定,有好习惯和家庭教育就避开他们,在疾病面前,人人平等,在大脑功能落后的疾病面前,人人平等,知识分子家庭和工人农民家庭的孩子患有注意力障碍的机率是相等的,所以,我们说,任何一个孩子都有健康的权利,但这句话也承认,任何一个孩子都患有注意力障碍和学习障碍的权利,他们的尊严并不能因为得病而受到任何形式的贬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