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表达障碍之基本特质是写作能力(即经由写作技巧的标准化个人测验或功能评估而测量的能力)显著低于预期应有的水平,此预期乃衡量此人的生理年龄、测量得到的智能、即与其年龄相称的教育而判定(准则A)。此文字表达障碍显著妨害其学业成就或日常生活需要写作技巧的活动(准则B)。若有感觉能力缺陷,此写作技巧困难也远超过此缺陷通常影响所及(准则C)。若存在神经学或其它一般性医学状况或感觉缺陷,应记码于第三轴向。临床一般可见到各种写作能力困难的组合,表现于句子内的文法或标点错误、短文的条理不佳、多重拼字错误、及书法过分拙劣。若仅有拼字错误及书法太差而没有其它文字表达的障碍,一般仍不作此诊断。与其它学习障碍相比,我们对文字表达障碍及其矫治方法所知甚少,尤其当它未与阅读障碍共同发生之时。与阅读或数学能力的测验相比,此领域除拼字以外的其它标准测验尚未发展完全,而对写作技能障碍的评估,可能需要将个案在学校所写各种作业样本,与就其年龄及智商所预期应有的成就来作比较。这对小学低年级幼童的个案尤其重要。有必要让个案抄写、听写、及自由写作,来判定是否确有此障碍及其严重程度。
伴随之特质及障碍
文字表达障碍经常与阅读障碍或数学障碍同时发生。部分证据显示语言及知觉-运动的能力缺陷会与此障碍共同出现。
盛行率
由于许多研究专注于学习障碍的盛行率,而未细分至各阅读障碍、数学障碍、或文字表达障碍等特定疾患,因而很难确定文字表达障碍的盛行率。未与其它学习障碍伴随发生的文字表达障碍相当罕见。
病程
虽然写作困难(如:文字书写或抄写能力特别差,或不能记起普通字的字母顺序)可早在一年级即出现,但由于多数学制下直到一年级末期才开始正式的书写教学,因而很少在此之前即作文字表达障碍的诊断,通常直到二年级时才明显。文字表达障碍偶而可于较大儿童或成人出现,我们对其长期预后所知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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